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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党员干部“犯事儿”被处理!来看各地纪委通报
小微按
农历新年已步入倒计时!春节假期来临,免不了要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或人情往来,在享受一年难得的轻松自在的同时,廉洁江西还要提醒您:风清气正过春节,纪律底线碰不得!近日,全省各地纪委密集发布通报,对查处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释放出纠正“四风”没有节假日、清廉自守没有暂停键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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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宜丰县医保局原局长江郑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江郑辉在任县医保局局长期间,该局从2013年春节至2016年6月,以年节福利和加班费的名义从单位“小金库”开支,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8.88万元,江郑辉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1.28万元。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江郑辉分别于端午、中秋、春节等三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共计7.59万元。此外,江郑辉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8年1月,江郑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靖安县博物馆馆长刘新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0月21日晚,刘新宇和县博物馆聘用司机胡某某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单位公车从靖安县至吉水县,于2017年10月22日上午参加他人婚礼,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2月11日,刘新宇受到警告处分,并将其公车私用产生的油费上缴单位。
3.樟树市经楼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黄华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7月30日,黄华在樟树市某酒店为女儿置办升学宴,违规收受下属教职工所送礼金2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2月13日,黄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款退还。
4.丰城市河洲街道小桥社区党总支部原委员谢小喜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6月17日,谢小喜在丰城市某酒店宴请私人朋友8人,并在酒桌上给每人散发了一包硬中华香烟,共计消费1050元,在社区财务上报账。2017年12月29日,谢小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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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万年县交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万年县交通局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补贴等共计154600元。饶品建作为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饶品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婺源县灵岩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王德中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王德中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1692.59元。2017年12月,王德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其个人承担的1692.59元油费。
3.信州区侨联主席江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7月31日至8月7日,江谷违规使用车牌号为赣E10076的单位公车用于个人上下班。2017年12月,江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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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政工程管理局原局长葛苏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年底,葛苏萍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相关人员所送的烟酒票及现金,折算共计2.8万元。2017年9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葛苏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2.市卫计委原副主任桂秀平等人违规接受服务和管理对象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5月,市卫计委原副主任桂秀平带领市卫计系统大型医院巡回督查组对新钢中心医院进行巡回督查,巡回督查结束后,巡回督查组10人接受新钢医院院长李某宴请,新钢医院4人陪同,餐费共计1698元由李某支付。2017年10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桂秀平同志诫勉谈话。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给予巡回督查组副组长杨斌同志诫勉谈话。
3.渝水区卫计局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员彭满华违规操办小孩百日宴问题。经查,2017年3月10日,彭满华举办小孩百日宴事宜时未执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事前事后均未向区卫计局党委报告。2017年4月,经渝水区卫计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彭满华同志诫勉谈话。
4.分宜县杨桥镇潭湘村违规公款接待问题。经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杨桥镇潭湘村将套取的项目经费4万余元用于接待客商及购买四特东方韵等白酒,且接待客商时陪餐人数超出规定。2017年9月,经杨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潭湘村委会主任何胜辉、会计林金生两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潭湘村党总支书记林留牙同志诫勉谈话。
5.新钢公司良山铁矿服务公司经理王国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6年1月22日,新钢公司良矿服务公司内部人员在良山某酒店公款吃喝,餐费共计1300元,经王国辉同意在公司财务报销。2016年11月17日,王国辉组织公司机关人员在市某酒店公款吃喝,餐费共计830元在公司财务报销。2017年5月,经新钢公司良矿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国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餐费由参加人员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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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安源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局长刘勇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9月,刘勇违规组织并带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部分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某餐馆老板宴请。刘勇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经安源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湘东区湘东镇黄堂村党支部书记文海凡违规操办生日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29日,文海凡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取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4800元。2017年12月,经湘东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文海凡党内警告处分。
3.芦溪县森林公安局芦溪镇派出所干警阳绍招“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0月5日,阳绍招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343.78元。2017年12月,经芦溪县森林公安局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阳绍招行政警告处分。
4.上栗县长平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万峰收受“红包”问题。万峰在担任长平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红包”款共3700元。2017年 9月,经上栗县卫计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万峰党内警告处分。
5.莲花县琴亭镇曙光村变相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底,曙光村“两委”班子成员陈四仔、贺建勇、尹秋毛、陈秋平、胡瑞香5人以借款的名义分别在村财务领取5000元用于个人春节“开支”,后被追回。陈四仔、贺建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经莲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四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贺建勇延长一年预备党员期限处理;2017年12月,经琴亭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分别对陈秋平、尹秋毛、胡瑞香诫勉谈话。
6.经开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硖石管理办副主任邹任辉收受“红包”问题。2017年3月, 邹任辉收受硖石村某村民香烟两条折合人民币1200元;2017年4月,邹任辉收受硖石村某村民“红包”款2000元。邹任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经经开区纪委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邹任辉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月,经经开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任辉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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